2023年江夏区高层次招商人才招聘公告
为大力实施“产业兴区”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江夏区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增长,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高级招商经理2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武汉市江夏区投资促进中心:高级招商经理2人,本次招聘无事业编制,属于聘用合同制人员,纳入单位岗位管理。
待遇:薪酬结构为底薪加绩效,底薪20万元/年(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绩效包含项目奖金,综合年薪最高可达到50万元/年。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江夏区高层次招商人才引进职位表》(附件1)的具体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3年8月25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湖北锦绣人才招考网(http://kaoshi.chinajxhr.com/index.aspx),进入首页的“2023年江夏区高层次招商人才招聘公告”考试公告,按相关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需上传附件材料如下: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3)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
(6)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7)职(执)业资格证;
(8)奖励文件、获奖材料等;
(9)其他岗位相关的证明文件。
附件材料备份邮箱:zhangweijuan@chinajxhr.com
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查询网上审查结果。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0日,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复审两个环节进行情景化面试,面试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1、答辩
答辩形式以应聘演讲+问答的形式为主,时间为10分钟/人。应聘演讲要求候选人进行工作经历、招商案例展示及岗位规划介绍(含ppt形式的展示材料),考官根据候选人经历展示进行提问,面试专家组对其专业能力、过往业绩、岗位认知、战略规划、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进行评价。
答辩程序:
(1)现场资格复审。参加初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缺一不可),于初试当天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核查。
(2)抽签定序。候选人现场抽签,确定初试的顺序;
(3)演讲。根据抽签定序先后入场进行PPT演讲;
(4)问答。根据候选人经历与展示情况,由考官提问。
(5)成绩评定。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由每位考官根据初试考生的表现,在《评分表》上独立评定出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合计分数。初试采取体操计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初试评分计算其余5位考官的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
2、复审
复审采用全体面试考官会审形式,对招聘岗位的复试候选人进行评议。候选人复审结束后,由主考官组织考官组进行合议,不采取量化打分,根据合议情况确定最终入围人选。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或背景调查的方式进行,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业务能力、职位匹配以及应聘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对背调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岗位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对公示无疑义的拟聘用人员,立即录用,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以及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信息发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027-83869563。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点击下载↓